老年人是指年滿60周歲以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屬于老年人。
1.高齡老人:年滿8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。
2.自理老人:生活行為基本可以獨立進行,自己可以照料自己的老年人。
3.介助老人:生活行為需依賴他人和輔助設施幫助的老年人,主要指半失能老年人。
4.介護老人:生活行為需依賴他人護理的老年人,主要指失智和失能老年人。
5.孤寡老人:無配偶,無子女,無人照顧,年滿60周歲以上,喪失勞動能力的老年人。
6.空巢老人:未與其法定贍養(yǎng)人共同生活或無法確定贍養(yǎng)人、撫養(yǎng)關系的老年人,包括夫妻共同居住和單身居住。
7.失獨老人:獨生子女離世的老年人。
8.特困老年人:無勞動能力,無生活來源,無法定贍養(yǎng)、撫養(yǎng)、扶養(yǎng)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的60周歲以上老年人。
9.居家養(yǎng)老服務對象:直接接受居家養(yǎng)老服務的健康或病情穩(wěn)定的、無傳染性疾病的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。
